释义 |
法律主观: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纠纷,若是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是受理的。起诉的条件有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是与此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