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我签了名字按了手印,但是合同空白处不是我填的,现在扯皮怎么办? |
释义 | 合同的名字写错了,不能证明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本人,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名字签错了,应该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一般是自签订时生效的,当事人签订合同时,需要确保当事人是有资格签订合同的,也就是当事人的身份是真实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我刚签了合同,我签了字,按了手印,对方只签了名字,合同生效了吗? 通常合同只要签字就生效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我刚签了合同,签了字,按了手印,对方只签了名字,合同生效了吗? 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前两天我签了一份购房合同,但是现在我后悔了,不想要这个定金怎么退? 要退购房定金的情况是: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签双方出租合同,合同全在乙方手上。但是我不想租了,怎么办? 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应当具有以下义务:支付租金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瑕疵通知义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法律依据: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应当具有以下义务:支付租金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瑕疵通知义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我签了一年的租客合同,现在合同还没到期,我因为有事要离开这里,我想提前解除合同该怎么办 租房子合同一年未到期要解除合同应该先行协商,协商一致可以直接解除租房合同,同时可在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时可以依法解除租房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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