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变更需遵循法定程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变更后的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变更时需遵循平等自愿、法律规定的原则,不得违反法规。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时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后,原条款失效,但其他条款仍有效。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根据该条款,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2)一方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期限;3)一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4)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包括书面通知、解除协议的签署、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双方应当遵守合同解除的程序要求,并支付相应的赔偿或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具体内容为雇主和雇员提供了明确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和程序,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注意几个问题: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签订书面协议;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失效,但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第35条还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提前通知、严重违反合同和不可抗力等情况。双方应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求,并支付相应的赔偿或补偿,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和劳动关系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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