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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揭秘骗取贷款罪的四大构成要件及其关键要素
释义
    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秩序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客观要件是在贷款申请过程中采取欺骗手段,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主观要件是故意追求获得贷款并归为己有。
    法律分析
    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另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至于如何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本文将在下面专门论述。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
    拓展延伸
    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适用范围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虚假陈述等手段,获取他人贷款并达到非法目的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一、以欺骗、虚假陈述等方式获得他人贷款;二、达到非法目的;三、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该罪行的法律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贷款,包括银行贷款、个人借贷等。在司法实践中,骗取贷款罪常常涉及虚假资料、伪造证明等手段,对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法律对骗取贷款罪实施了严厉的法律制裁措施,以保护贷款提供者的权益并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结语
    骗取贷款罪是以欺骗、虚假陈述等手段获取他人贷款并达到非法目的的犯罪行为。该罪行的构成要件包括: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他人贷款、达到非法目的以及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这一罪行对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对骗取贷款罪实施了严厉的法律制裁措施,以保护贷款提供者的权益并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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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