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税费谁承担 |
释义 | 二手房交易税费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二手房交易税费如下: 1、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X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X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X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2、卖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X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X0.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X1%; (4)商品房: 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X3%X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5)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X分摊面积X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X分摊面积X20%(10楼以上); (6)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X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X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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