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2、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3、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行驶。4、全天禁止外省、区、市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其他道路摩托车禁限规定,请以道路具体标志为准。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另外,摩托车不能在二、三、四、五环路主路行驶。骑行人、乘坐人需佩戴安全头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