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离婚手续怎么办 |
释义 | 协议离婚手续 一、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向相关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相关的证件。 (1)双方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一方的结婚证书。 (3)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4)双方共同签署的对子女和财产适当处理的离婚协议书。三,解除夫妻关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诉讼离婚手续 一、准备阶段。 (1)写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分别写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就写诉讼请求,具体的就是请求判决离婚和支持财产分割和子女分配主张,第三部分就是写事实与理由,就是将你婚姻现状确已破碎写出来,并描述财产和子女的细节,最后就是请求法院判离。 (2)一般来说是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去立案庭立案。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包括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本人身份证(可以的话提供被告的身份证或者复印件)、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或者判决。 四、上诉阶段。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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