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先行保存期限 |
释义 | 律师分析: 自登记之日算七日。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是包括法定节假日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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