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越狱后在网上通缉会怎样 |
释义 | 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越狱的,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网络等渠道发布通缉信息,对越狱人员进行追捕。 一、暴动越狱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暴动越狱罪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犯罪的对象是司法机关的监督秩序。监狱、劳动改革小组、拘留中心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监督、教育和改造罪犯。为了确保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劳动改革小组、拘留中心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暴力越狱是指违反监管规定,以暴力手段逃离监狱,侵犯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必须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 2、客观要求。客观上,本罪表现为在主要分子的组织、规划和指挥下,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共同越狱。所谓越狱,是指逃离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改造队、拘役所、看守所等拘留场所。在拘留中执行死刑的刑场、参观、学习、劳动等场所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通过暴力共同逃跑,也应视为本罪的越狱。所谓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共同越狱,是指在主要分子的组织、规划、指挥下,进行密谋规划、相互勾结、串通、认真准备、分工,决定使用暴力集体越狱。至于暴力,通常表现为杀害、杀害监管人员、抢劫枪支、弹药、交通工具、砸毁监狱门窗等; 3、主要要素。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监狱、劳动改革队等拘留场所的罪犯组成。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个别监管机构为越狱罪犯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的,应当按照暴动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4、主观要求。在主观方面,犯罪必须以故意为基础,并具有通过暴力越狱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这种犯罪是一种必要的共同犯罪,但它不要求行为人有相同的动机。只要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与他人共同实施有组织、有预谋、有汁的暴力越狱,就可以构成本罪。 二、网上追逃和通缉有什么区别吗? 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为通缉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的对象为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和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 三、警察找不到嫌疑人怎么办? 警方立案找不到嫌疑人,要继续侦查案件,如果嫌疑人需要逮捕,可以进行通缉。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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