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多少可以判刑 |
释义 | 贪污的数额如果在三万元以上,一般就可以量刑。行为人贪污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贪污罪中的“数额较大”,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构成贪污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判刑标准是: 1、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3、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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