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两死不谅解怎么判 |
释义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死亡二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从轻处罚。 一、交通事故的量刑划分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二、交通事故量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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