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方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销方作废了怎么办?? |
释义 | 购方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销方作废了怎么办??这个是当月认证本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常会遇到的问题,属双方沟通问题或销货方恶意欺诈。销货方可能严重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在发票联次不齐全的情况下作废发票,只要还在当月,购货方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将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信息进行删除。如果次月才发现已认证发票被作废,应在申报表(二)中减除已作废的认证发票金额税额,不予抵扣,此发票在销货方抄报税后,会出现在国税局异常数据库中,购销双方可能都要面临一定金额的罚款,以后购货方可以考虑次月认证收到的当月开具的发票来避免此类问题。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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