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逃逸怎么处理 |
释义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的处理是: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后逃跑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事故罪,逃逸应当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不构成交通事故罪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一、开车撞人刑事责任有哪些 开车撞人刑事责任有: 1、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驾驶员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视为交通肇事罪,同等责任或者以下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肇事逃逸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交通事故肇事者不露面如何解决 1、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交通事故后责任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且负主要责任的,按交通肇事罪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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