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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债务纠纷解释
释义
    

法律主观:
    


    发生夫妻债务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以清偿的可以协商清偿。,从现实生活来看,夫妻债务并非都是单方举债,也有共同举债的情况。遇到上述情况,应如何确定举证责任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1.一方借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2.共同借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债务纠纷一般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包括:,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等。而债务纠纷不在上述范畴之内。,《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法律客观:
    


    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1)《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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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5: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