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拘留一不一定会有案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是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一般只有触犯刑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才会有案底;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被拘留,但最终查明不触犯刑法的,则不会有案底。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