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伤后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是否会影响结果?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受伤员工必须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办理。在正式进行工伤认定之前,医疗机构提供的初步结论或者鉴定结论,均不能代替工伤认定结论。如果员工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可以不予认定工伤。因此,如果受伤员工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可能会对工伤认定结果造成影响。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受伤员工必须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办理。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患职业病或者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4.《劳动保障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必要对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作进一步调查,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或者提供相关材料,并及时对劳动者的申请作出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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