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不起环保罚款怎么办 |
释义 | 出现当事人不交环保罚款的情况时,处理方式包括以下: 1、加处罚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交环保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若有财物已经被依法进行查封、扣押的,那么财物将会被依法拍卖,若银行存款已经被冻结的,则银行存款将被直接划拨用来抵缴环保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环保罚款的决定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之后,当事人就要及时履行,如果对罚款决定有意见的话,需要在法定的时间之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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