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书 一般没有量刑建议,在法庭调查后,会在 公诉意见书 中体现量刑建议。起诉书是指控犯罪,量刑不是检察机关职权范围,是法院职权范围。量刑建议权是 公诉人 依照法律所享有的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官提出量刑建议的权力。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试行)》第三百九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提起 公诉 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建议判处 有期徒刑 、 管制 、 拘役 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建议。 法律客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条 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量刑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法定刑、量刑情节、人民检察院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处以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可以适用的刑罚执行方式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和理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