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吗 |
释义 | 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在中标人符合取消中标资格的法定条件下,可以直接向中标人发出取消中标资格通知。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一、施工合同延迟备案有影响吗 施工合同延迟备案是没影响的。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删去第五十四条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合同可以变更,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二、投标费和手续费费用是多少 投标是指投标人(卖方)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投标的费用包括: 1、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具体看项目招标公告,一般根据项目大小在400-3000之间; 2、制作投标文件的费用:这个比较复杂,如果是自己做就没什么费用,如果请人可能要几千元; 3、如果你借别人的资质去投标的话还要跟人家约定相关费用(一般也要几千元),中标了要交交易中心综合服务费(中标价的0.06%左右); 4、投标保证金,一般是控制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未中标一周内会无息退还。 5、人工费用主要指参加项目报名、制作标书以及投标过程产生的差旅费、制作费等,依具体情况而定。 三、虚假竞标有哪些后果 总的来说,有四个方面的处罚:取消中标资格、罚款、取消投标资格、追求刑事责任,相关法条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此外,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1)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3)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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