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所造成的伤残、死亡等经济损失。因此,在被公司派去其他国家工作,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如果与工作有关,可视为工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所造成的伤残、死亡等经济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因此,在被公司派去其他国家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如果与工作有关,劳动者可以依据以上法律依据申请工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