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怎么注册国际商标需要的技术和条件? |
| 释义 |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 办理步骤听语音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注册国际商标有什么要求?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 办理步骤听语音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商标申请的国际注册流程是什么 国际注册申请的审查过程 (1)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确定中国为原属国的法人或者自然人,通过《协定》或《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场所; b、在我国有住所; c、拥有我国国籍。 (2)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或者邮寄办理,或者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直接办理的,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商标局可以提供翻译。文件翻译费为300元人民币。 (3)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续展、指定代理人等有关事宜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即国际局办理。但申请办理与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事宜的,则必须通过商标局办理。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不论手续是否齐备,商标局均以收文之日为申请日期,并编申请号。手续齐备后,商标局在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将申请书寄国际局;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个人商标注册和公司商标注册需要注意些什么? 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名义,提交之后都是等待相同的审查流程,需要相同的时间。但其所需材料不同。 (一)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是自己办理,则不需要) 4、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般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是副本而非正本) 4、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注册代理业务需要哪些条件 1,代理注册商标费用大概如下,商标局:官费600+代理费900——1000 2,互联网事务所:官费600+代理费0——1000不等 目前已知:权大师代理费0——300 还有些平台如知果果代理费0——1000 猪八戒代理费500——1000 商标申请注册要有哪些条件?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分两种,一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另一种则是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 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商标的注册申请必须由申请人主动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2)除此之外不符合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要求的,对其注册申请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申请的商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商标的构成要素要符合规定,即由商标法规定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元素单一或组合组成。 2)商标的基本功能是识别作用,所以由以上元素构成的商标须具备自己的显著性特征,不能和其他商标产生混淆。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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