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对于不认账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 证据 ,并且在 诉讼时效 以内。 2、证据包括 欠条 、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 借条 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对 债务人 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 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 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 的情形,致使 抵押 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 孳息 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