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写借条对方不认账 |
释义 | 如果当事人补写了借条,但是对方不认账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并可要求对方及时还款。当事人可以提供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来举证证明本人的主张。 一、为赖账说自己已还完借款该怎么办 为赖账说自己已还完借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被告应当对还完借款的主张提供证据证明。法院判决对方还钱,但是对方仍不还钱的,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私人借款无借条不还怎么办? 私人借款无借条不还的,债权人首先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补写借条,债务人拒绝的,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自己的债权债务关系,如知情人的证人证言;双方当事人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或转账记录等,搜集好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欠钱不还能起诉吗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根据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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