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收购境外公司境内股权
释义
    法律分析:外国投资者可以收购境内各种性质、各种类型企业的股权,但是在收购前,境内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中方原企业自然人股东在原企业享有一年以上股不地位的,可作为变更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人。
    一、外商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
    1、外商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可以是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包括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非中国公民;
    2、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应当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审查批准。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可以持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比较宽松,设立程序也比较简单。只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投资者申报的投资、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和必要的从业人员,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外,个人独资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3、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企业的债务,它的财产与投资者的财产密不可分,其债务由投资者的个人财产承担。因此,不是所有的独资企业都具有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符合中国法人条件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可以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外商独资企业也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外商独资企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非中国公民(外国自然人或无国籍人)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注册设立的企业,另一类是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投资设立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需要的条件
    现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由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种类型。1、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的条件有:(1)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应至少正式营业5年并有连续3年的盈利纪录;(2)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2、由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的条件有:(1)该企业至少营业五年并有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2)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企业的股份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3)企业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3、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1)该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2)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上;(3)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4 0: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