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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收益归谁所有?
释义
    婚姻期间获得的股票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从事生产、经营所得收益的归属问题需考虑时间和用途特殊性,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溶合。若股票在婚前购买且未增值,增值视为个人婚前财产自然增值;若婚后积极操作管理股票,增值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股票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股票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从事生产、经营所得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认定与分割夫妻从事生产、经营所得收益时,对婚前就开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夫妻,一方婚后所得收益的归属问题,需要考虑的是:
    1、应当考虑这类经营收益在时间上的特殊性,依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将这种跨越婚前婚后两个阶段的经营收益定性为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溶合。
    2、应考虑经营在用途上的特殊性,夫妻通过经营所得的收益一部分用于维持和发展生产经营,对这部分经营收益,应根据经营者的情况而定。如果是由夫妻一方单独经营,或由一方与他人经营的,则应允许由从事经营的夫妻一方在生产经营需要的范围内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利。
    综上所述,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也没有增加其他操作而产生的股票的增值的,那么这部分增值会视为个人的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但是如果婚后对股票有积极的操作管理,那么增值部分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股票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没有增加其他操作而产生的增值被视为个人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然而,如果婚后对股票进行积极的操作管理,增值部分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处理夫妻财产归属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遵循法律的原则和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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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8: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