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4年后何时获释 |
释义 | 《刑期减刑与立功表现》:犯罪分子在执行刑期期间,如认真遵守监规、悔改表现良好或有立功行为,可获得减刑。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犯罪活动、发明创造、舍己救人、抗御灾害等。这些表现对于减刑具有重要影响。 法律分析 1、判刑四年至少要经过二年才能出来,即所谓的“刑期过半”。能在刑期过去三年的时候减刑或假释出来,就已经算是很快的。判刑是指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罪犯以刑事处。 2、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拓展延伸 刑满释放后的重返社会:挑战与机遇 刑满释放后的重返社会是一项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过程。对于刑满释放的人来说,他们需要面对社会对他们过去犯罪行为的偏见和质疑,这可能导致就业机会的限制和社会融入的困难。然而,刑满释放也为他们提供了重新开始的机会。通过参与职业培训和教育项目,他们可以获得新的技能和知识,增强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同时,社会各界也逐渐意识到刑满释放人员的重返社会问题,提供了一些支持和机会,例如创业培训、就业援助和社会融入计划。刑满释放人员需要积极面对挑战,利用这些机会,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结语 刑满释放人员的重返社会充满挑战和机遇。尽管他们可能面临社会的偏见和质疑,但通过参与培训和教育项目,他们可以获得新的技能和知识,增强就业竞争力。同时,社会也提供了创业培训、就业援助和社会融入计划等支持和机会。刑满释放人员应积极面对挑战,利用这些机会,努力改变命运,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一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阶段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据。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说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书面说明。 (二)受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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