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
释义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以夫妻财产分割为准,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时有资助,或者在取得财产过程中有辅助劳动和生活援助的,收入或者财产一般应当共有。不同的份额可以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来确定;
    2、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由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以确定按份共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如果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产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产而生活困难,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应当适当照顾财产分割,或者另一方应当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