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处理? |
释义 | 同居财产由当事人协议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现今社会结婚率在下降。基于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男女双方依然在交往,因此社会上多了很多不婚同居或者婚前的同居时间变得很长。如果同居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而不主张其他请求,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在处理同居的案件中,如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法院则会一并予以解决。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不过,同居分割财产与离婚分割财产适用的是完全不同的方式。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不过,如果同居的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则情形会更复杂,即赠与行为有可能涉及侵害配偶一方的财产共有权而导致被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恋爱分手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恋爱分手同居期间的财产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如果男女双方对于同居期间获得的共有财产的处理或者归属情况有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财产。 二、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有财产。 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则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 具体分析如下: 同居关系中,由于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并不是婚姻关系,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关系亦不能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关系。 相对应的,财产分割也不能当然地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相关原则。 因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如下: 一、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财产,归本人所有,解除同居关系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所得及共同购置的财产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 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或者解除同居关系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做出了约定,则按约定进行分割。 2、无约定按出资份额和所作贡献分割 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推定为按份共有(双方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共有基础),按照出资份额和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三、就同居财产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流程: 1、起诉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法院受理立案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如果双方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归属有约定,或者对于处理方式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即可。 二、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双方对于共有财产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