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离婚协议书,不需要双方都去。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离婚协议是离婚之后的一个重要凭证,一般都是一式三份,民政局、个人以及对方各有一份,如果出现离婚协议丢失的情况不需要太过慌张,只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补办即可。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