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与行政拘留同时执行吗 |
释义 |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手段,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对象不同,行政拘留针对违法者,刑事拘留针对犯罪嫌疑人;目的不同,行政拘留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防止逃避刑事诉讼;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最长20天,刑事拘留最长37天。 法律分析 第 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 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 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第 四、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 五、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执行方式有何不同?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两种不同的拘留方式,具有不同的执行方式和目的。刑事拘留是在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旨在确保刑事案件的调查、审判和执行。其执行程序严格,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如经过法院批准等。而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目的是惩罚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行政拘留的执行程序相对简单,由行政机关直接决定和执行,不需要经过法院审批。因此,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在执行方式、程序和目的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结语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两种不同的拘留方式,具有不同的执行方式和目的。刑事拘留是为了确保刑事案件的顺利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行政拘留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它们在法律性质、适用对象、目的、适用机关和羁押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了解并正确区分这两种拘留方式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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