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 非农业建设 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 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确认国有 土地使用权 。 3、 集体土地所有权 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步骤: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由 土地使用权人 提出申请,即由 土地使用人 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 登记申请书 、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 土地使用权证 书。 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 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页,以及最后一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