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监事会规则是有标准的。担任和兼任监事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及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的财务报告;监事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听取董事会议事情况并可了解、咨询及发表独立意见;监事对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