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满18岁后还能起诉以前的抚养费吗 |
释义 |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到孩子18岁截止,但孩子若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或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支付抚养费。父母具有特殊情况如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违法犯罪等,可减少或中止抚养费支付。子女抚养费包括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支付需考虑实际需求和经济水平,变更需符合法定情形。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注意收集证据。 法律分析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 因此,一般情况下子女满18岁后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孩子尚未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如何减少 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对于对于子女抚养费的减少,可以双方约定,如果约定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子女抚养费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子女抚养费一般支付到18周岁,但是有特殊的情况的,父母仍需要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需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水平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此子女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子女抚养费也不是能够随便变更的,必须具备法定的情形。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中注意证据的收集,因为证据是判决的依据。 结语 子女抚养费是父母对孩子负有的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在孩子满18岁后不再需要支付。然而,如果孩子尚未完成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履行抚养费义务。父母在支付子女抚养费时,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减少或中止支付,但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并经双方协商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应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状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注意收集充分的证据,以便法院做出准确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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