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线扣分是否意外? |
释义 | 压实线违反了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这种行为将被扣1分。压实线的种类包括白色实线、单黄实线、双黄实线、黄色虚实线、黄色禁止停车实线、导流线和禁停网格线。根据法律要求,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安全和畅通的要求,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同时,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提前公告和广泛宣传。 法律分析 压实线马上回来也会扣分,压实线的行为应当属于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按照规定会被扣1分。压实线一般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1、白色实线,作用是分隔同向车道,通常施划在交叉路口的交通灯前; 2、单黄实线,作用是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 3、双黄实线,作用和单黄实线一样,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 4、黄色虚实线,通常施划在桥梁前后及允许掉头的路段,也能起到分隔双方向车道的作用; 5、黄色禁止停车实线,表示在该路段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6、导流线,作用是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 7、禁停网格线,施划于易发生因临时停车造成堵塞的交叉路口、重要单位出入口及其他需要设置的路口等。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拓展延伸 实线扣分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实线扣分作为一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手段,其合理性与公正性备受关注。合理性方面,实线扣分能够有效约束驾驶人违法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通过扣分制度,驾驶人在累积一定的违法扣分后将被采取相应措施,如罚款、暂扣驾驶证等,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公正性方面,实线扣分应遵循法律法规,依据明确的标准进行,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同时,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防止滥用权力或不当扣分。实线扣分的合理性与公正性需要持续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其在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驾驶人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结语 压实线是一种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根据规定,会被扣1分。实线的种类有白色实线、单黄实线、双黄实线、黄色虚实线、黄色禁止停车实线、导流线和禁停网格线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符合安全、畅通要求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实线扣分作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手段,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和维护交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其合理性和公正性仍需不断评估和改进,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保障驾驶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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