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