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不办理领养证如何办? |
释义 | 私自收养的孩子,若公民在无法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民政部门是有权不给公民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的。领养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籍、婚姻、子女状况、身体、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证明,还要有被领养小孩的来历证明,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养证办理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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