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未支付离婚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
释义 |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方可起诉要求支付。探望子女与支付抚养费是不同问题,不给探望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离婚后,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利,对方不能拒绝。若拒绝探望,可起诉要求依法探望。若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可强制执行。若不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权利。不能私自拒绝对方探望孩子。 法律分析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一直不给怎么办 1、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一直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抚养费,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对方不给探望孩子可以不给子女抚养费吗 1、首先,探望子女和支付子女抚养费属于不同的法律问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给探望孩子时,另一方不能拒绝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 否则的话,就是在损害子女的利益,子女们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的。 2、其次,夫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不能拒绝,而且还要协助。 若是不肯协助,不给机会给对方与孩子接触的,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 对方又拒不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最后,若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子女,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也要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所以不能私自决定拒绝对方探望孩子。 结语 在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上,不给抚养费的一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抚养费,并提交相关证据。同时,不给探望孩子不能成为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理由。父母离婚后,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不能拒绝,并应予协助。如有拒绝或不执行判决的情况,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拒绝探望子女可能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权利。因此,私自决定拒绝对方探望孩子是不可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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