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解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
释义 | 重大误解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的内容有: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要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民法方面合同的撤销权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撤销权有以下几种情形:1.基于重大误解所签订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受第三人欺诈所签订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以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5.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可撤销合同可以去哪里撤销 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然,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表示撤销的意图,但对方没有表示异议,合同撤销的后果可以直接发生。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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