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镇、街道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嘛? |
释义 | 乡镇、街道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且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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