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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淫秽物品认定标准
释义
    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一、一般怎么判断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只要符合下列要件就可以判断行为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1、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如何认定走私淫秽物品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1、犯罪对象是淫秽物品,所谓淫秽物品,是指书刊、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等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宣传色情的淫秽物品;
    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等淫秽物品的行为;
    3、主要要件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可以构成犯罪。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属于故意犯罪,必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所谓以牟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走私淫秽物品是为了出卖、出租、放映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金钱或者其他非法利益;所谓以传播为目的,是指行为人走私淫秽物品,不仅是为了自用,更是为了在社会上传播。
    三、走私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图片五百张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六)走私淫秽物品数量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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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7: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