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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案件到强制执行期如何反诉
释义
    

法律主观:
    


    强制执行案件已经立案的,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来进行执行。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但在执行时,必须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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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