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途中能否认定为工伤? |
释义 | 上班路上死亡是否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特定原因导致的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医疗治疗、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根据赔偿基数计算赔偿金额。赔偿基数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不同伤残等级有不同倍数的赔偿基数。 法律分析 一、上班路上死亡算工伤吗 如果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致职工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其他原因的,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后,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 工伤认定之后并不能马上进行理赔,需要工伤员工治疗完毕,进行医疗终结,根据是否存在后遗症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以及医疗费用,住院时间等来进行报销及赔偿金额。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事故受伤或死亡,可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后,需等待治疗完毕、医疗终结,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疗费用和住院时间等,进行相应的报销和赔偿。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伤残等级和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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