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话,则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则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辞退残疾人员有什么补偿 如果残疾不是工伤导致的,则辞退残疾人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因工伤致残的,则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上述标准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期满无理由辞退是否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期满无理由辞退的,有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是否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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