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之一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之二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之一规定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之二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