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如何进行商标申请 |
释义 | 商标申请,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由当地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费用在500+。第二种方式,自行前往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每一大项,不超过10小项的费用,费用是300,超过部分每小项+30,跨大项加300。第三种方式,登录sbj.saic.gov.cn/wssq,费用300。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商标注册异议程序如何进行 商标注册异议程序是先由异议人提出异议,由商标局受理,并分别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再调查核实,最后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做出是否准予商标注册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撤销商标注册流程如何进行 一、商标注册撤回申请的办理途径:(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来为自己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撤回。(2)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撤回。二、商标注册撤回申请办理步骤:(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2)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撤回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1.准备商标注册申请撤回的申请文件。2.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撤回的申请文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查收准予商标注册申请的撤回通知书。三、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准备:(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亲自签名并由经办人签字;(2)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撤回的受理通知书;(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在申请书上当面签字;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四、批准商标注册撤回申请通知书的送达:(1)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发给申请人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后,经由审查通过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将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撤销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宣告国际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宣告国际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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