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玉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续的; 2.医疗机构依法终止的; 3.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医疗机构擅自歇业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6.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 7.医疗机构向原登记机关管理区域外迁移,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的。 二、玉林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怎么办理 受理,形式审查 审查,内容审查 审批决定,审批 办结,打印执业证书 三、玉林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办理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2.医疗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3.以股份、合资合作等形式开办的医疗机构需提供股东大会决议或合资合作双方确认书(股东会成员签字,单位盖章) 4.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玉林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