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173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