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是要确认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申请工伤前可以确认劳动关系或者直接向有关部门提交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例如工资条、考勤表等,此外还需要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书等材料。 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该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要求工伤赔偿 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保险的,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不同的做法。但分为两种: 1、提供工资条、证人证言等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地受点小伤算工伤吗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并不一定就属于工伤,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的认定。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学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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