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释义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为行为人因为借贷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需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点:1、债务人因借贷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4、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合同是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方式签订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另外,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借款合同无效;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以下这些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有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这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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