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受法律保护? |
释义 | 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也受民法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的规制。借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借条以从事非法活动为目的而订立的,该借条是无效的。 第二,借条是一方欺诈或胁迫另一方做出的,该借条属于可撤销的,被欺诈或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借条。 第三,借条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律规定,该利率的约定无效,借条以国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借条应包括以下内容:放款人和借款人的准确信息、借款的金额以及用途、借款的期限,借款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日期、如果有约定利息的应该明确借款的利息,且确保该利率没有超过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还需明确还款的具体方式、最后还应有借款人和放款人的签字或盖章。具备上述内容的借条属于约定较为完善的借条,有利于保护放款人和借款人的利益。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拓展资料: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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